根据上半年工作汇报会上各项目总监办提出的问题,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作如下回复:
一、公瓜线项目
1、关于增派道路工程师的申请。
回复:公司接总监办申请:考虑巫方庆同志年龄和身体原因,需要增派道路工程师一名。经公司与巫方庆同志本人沟通核实,情况属实。考虑到巫方庆同志年龄问题,经公司办公会议决定:增派崔永久去公瓜线任道路工程师一职,接替巫方庆同志的工作。停车场工程7月底结束后,巫方庆同志的去向由他个人决定。
2、关于项目需要增派一辆汽车的事宜。
回复:考虑到项目刚进场不久,目前项目还没有全面开工,根据工程的进展需求情况,公司会在7月底左右增派车辆。
3、关于谢小锋、苏俊东、张棚棚三人兼职的申请。
回复:结合项目提交的关于谢小锋、苏俊东、张棚棚三人兼职的申请以及公司调研结果,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:同意三人兼职的申请,根据公司兼职人员管理规定执行。
二、大中修项目
1、关于大中修设立办公地点的申请。
回复:同意大中修项目设立办公地点,具体事项由公司协助办理。
2、关于增加试验工程师一名的申请。
回复:由于试验工程师陈礼亚辞职,公司同意将试验工程师陈永宝调至大中修项目。
三、文昌路西延项目
项目接近尾声,有9人可以调离本项目。
回复:人员暂时不一次性调离,公司统一布署调度,大部分人员可在7月底前调离至新项目。
四、611向阳河大桥项目
关于增派检验人员的申请。
回复:同意将沈佳俊同志从353省道项目调至611向阳河特大桥项目,从事试验检测工作。
五、高邮237项目
高邮237项目已结束,目前仍有固定资产存放在原项目总监办,希望公司给予解决。
回复:公司决定这批固定资产目前仍然存放在原项目总监办,公司已备案,拟在8月份全部撤场。
六、江都疏港路项目
需要增加人员的申请。
回复:结合项目实际情况,由总监办内部自行进行人员调配,公司不再增派人员至江都疏港路项目。
七、沙湾路项目
沙湾路项目延期11个月,需要公司领导协助处理监理费用的申请。
回复:请沙湾路项目总监办对照合同条款,根据延期赔偿的合同条款以书面报告形式送业主单位,抄送公司备案。
扬州华建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
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