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项目总监办:
请参加2014年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的人员于2014年6月13日前将申报评审材料送至公司综合办,相关申报材料请参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“苏交政〔2014〕17号”文,过期不予受理。
特此通知。附:江苏省交通运输厅“苏交政〔2014〕17号”文 http://www.jscd.gov.cn/art/2014/4/21/art_4561_845525.html
综合办公室
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